2026-10-02
关于抚养费纠纷的适格诉讼主体问题,需结合子女现状严格区分,这是家事诉讼的核心基础要点。
根据最新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规定,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的,抚养费请求权专属子女本人。此时诉讼应当以子女为原告,由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担任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,父母不得直接以自身名义主张抚养费,切实恪守保障子女权益的立法初衷。
但若子女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,子女的法定抚养费请求权依法消灭,不能再以子女名义追索过往欠付的抚养费。但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,实际独自承担全部抚养成本的一方,可基于离婚协议的合同效力,以个人名义起诉另一方,追偿婚姻解除后拖欠的抚养费。该规则统一了裁判尺度,公平保护了独自承担抚养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。